2009年7月19日 星期日

主 題:超速被取締 寫信咒警全家死

事後 不算妨害公務 〔記者傅潮標、游太郎/綜合報導〕苗Wii遊戲栗縣68歲的邱姓老翁,在花蓮駕車超速被取締,Wii遊戲光碟他寫信辱罵花蓮縣新城警分局長等人,辱罵賊PS2遊戲警察、全家死光及三字經穢語;新城PS2遊戲光碟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;但XBox360遊戲苗栗地院認為,老翁寄辱罵信XBox360遊戲光碟是在公務員Wii台片執行職務「後」,並非執行職務「時PS2台片」,與社維法規定不符,裁定不罰。Wii遊戲片 也罵過法官等公務員 現行社維法有關辱罵PS2遊戲片執法人員的妨關鍵字害公務認定,是指公務員被罵時正依法執seo行職務者。法官無奈地說,邱酵素姓老翁不只寫信辱罵分局長、警員,包括酵素法官等許多公務員也被他寫失眠信罵過,明知他鑽法律漏洞,但只能依法失眠裁判。 新城分局長黃志祥宜蘭民宿 說,老翁不僅罵他,花蓮民宿 ,也將執勤的員警罵遠雄人壽進去,第一封終身醫療回函委婉說明,沒想到還寄來第二封,罵得更難聽,且當事人還寫信給行政院長、警政署長等長官亂扯一通。 分局長尊重裁決 他說,向上級報備後,才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,希望讓他有所警惕,法院裁決不罰,雖然感到無奈,但尊重裁決結果。 今年2月5日下午,邱姓老翁開車經花蓮縣台9線崇德段,時速78公里被測速拍照,新城警分局警備隊3月19日逕行舉發。 邱姓老翁不滿,3月26日寄信到新城警分局,因不知道分局長姓名,信封上寫著「分局長收」,內容是辱罵分局長與開單的警備隊警員,包括賊警察、全家死光等不堪字眼。新城警方通知邱某說明,邱拒不到場,隔天又寄了1封內容相似的信,再度辱罵分局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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