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7月18日 星期六

主 題:小爸媽網咖當家 幼子安置寄養

〔記者黃博郎/台南報導〕「不是我愛泡網咖,Wii遊戲而是失業沒錢租屋,只好一天花1Wii遊戲光碟00元,以網咖為家,PS2遊戲PS2遊戲光碟孩放在桌下和機車上都是XBox360遊戲不得已的,XBox360遊戲光碟但我視線從未離開過小孩……。」Wii台片」 本報獨家揭露小爸爸半夜攜子PS2台片網咖後,台南市警一分局深入追查,發現林Wii遊戲片姓男子(20歲)及王PS2遊戲片姓女友(18歲)關鍵字帶幼子長期以網咖為家,認為其行為已違反兒seo童及少年福利法規定,昨天將酵素3酵素人帶回分局。 失眠 一家人失眠因一個多月來皆以宜蘭民宿 網咖為家,沒洗澡的地方,小孩只能以溼毛巾擦花蓮民宿 拭,身上傳出些許異味,令人不捨。經社工員輔遠雄人壽導,兩人同意暫將幼子安置在寄終身醫療養家庭。 林某表示,3年前結識女友,因他的母親住在台南,兩人便南下找工作,當時兩人均未成年,家人反對他們結婚,因此小孩生下後只能辦理認養;2個月前他又失業,只能靠女友上夜班賺錢,勉強支應生活費及機車貸款利息,根本沒錢租房子,只好選擇網咖為家。 台南市社會處長許金玲呼籲,民眾生活有困難,可以申請急難救助應急或轉介民間慈善團體協助,詳情可就近向里長、里幹事查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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